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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成全省唯一一家为征收涂料消费税出具相应检验报告的机构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最近从中国涂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获悉,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成为浙江省唯一一家有资质出具涂料VOC检验报告,用于判定是否可以征收涂料消费税的检验机构。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为4%。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由于纳税与否直接导致了较大的成本差异。质检部门应力求检测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